各县(市)区新闻出版局、各书刊批发经营单位:
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我局采取有效措施,进一步规范全市书刊发行行业的管理,确保了全市书刊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,为我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贡献。为了鼓励先进,更好的引导业内经营者牢固树立遵纪守法、服务社会、诚信经营的理念和风气,我局今年继续在全市书刊经营单位中开展文明书店评选活动,并在此基础上评选出2005年度的诚信书店。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凡取得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》从事书刊经营一年以上的经营单位均可参加评选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证照齐全,守法经营,未出现经营非法出版物现象。
2.进货渠道正确,登记记录齐全,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。
3.文明经营、热情服务,不欺行霸市,未发生与顾客争吵、打骂行为。
4.店容店貌整洁规范,书刊摆放整齐有序,为读者提供良好的购书、读书环境。
5.自觉服从管理,按期参加管理部门组织的政策法规业务培训。
三、评选办法和名额
1.各县(市)区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零售经营单位文明书店的评选工作,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文明书店的评选条件逐项进行全面考核评选,并提出本辖区内文明书店的候选名单。数额原则上掌握在书店总数的10%。评选工作中,要坚持标准,严格把关,确保文明书店的质量。
2.图书批发市场实行无计名投票的方法进行评选,按得票数前十名为当年度的文明书店。
3.诚信书店在本年度评选的文明书店中产生,本着少而精的原则,宁缺勿滥。使诚信书店真正成为行业的标杆和典范。
各单位接此通知后,根据评选条件对本辖区书刊经营单位进行认真筛选,好中评优。评选结果于2月28日前报送我局发行处。 |